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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风险处置期间法律顾问的公告
我公司风险处置已进入关键和冲刺阶段。为依法合规开展资产处置,保证公司风险化解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公司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公司法律顾问律所,对风险处置工作中重大事项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出具第三方法律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及选聘范围
(一)准入要求
1、须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部或分支机构在大连;
2、在金融资产清收方面具有充足的专业人才配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和众多成功案例,为公司提供服务团队的牵头人具有丰富的金融资产清收经验和较强的资源优势;
3、具有良好的品牌声誉和商业信誉,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选聘范围
符合上述要求的全部律师事务所。
二、服务内容
全程参与我公司(包括我公司信托计划和自有资金投资的相关公司)风险处置时期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以物抵债、债务和解等资产清收和处置、社会投资者兑付等),具体包括:
(一)根据需要,对重大事项或其他事项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并对讨论、决策和实施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其他文件;
(二)根据需要为我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其他必要证明文件;
(三)协助我公司草拟、制订、审查、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件;
(四)审核或提供商业谈判所需要的法律文件、法律信息,并根据要求协助或代理我公司参与商业谈判及签约;
(五)就我公司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并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六)列席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根据我公司需要为员工提供法律培训;
(八)应委派至少1名专职律师提供驻场服务。
上述服务范围不包括涉及诉讼、执行、仲裁法律程序或者破产(重整)法律程序提供专案代理服务。
三、服务期间
自聘用之日起一年。服务费用按月支付。
若风险处置工作(新战投引入或进入重整程序)于法律顾问合同履行期内结束,法律顾问合同提前结束。
四、申报文件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服务方案、律所介绍、团队人员介绍等)
4.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申报单位获得荣誉证明材料(以司法部门、律师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证书为准)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申报文件递交
有意向参与申报的,请于2025年5月6日前,将申报文件递交至大连市西岗区大公街34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394080357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98678168
六、选聘方式
1、过渡期管理团队根据参选单位的业绩能力、报价金额、服务方案、团队人员配置、律所规模、获得荣誉情况等综合考虑,经工作组同意后择优选任,最终报股东大会审批。
2.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资质要求或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的,我公司有权不与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