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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信托“华信•沈阳新湖美丽洲二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质人变更公告
根据“华信•沈阳新湖美丽洲二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华信信托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职责,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现将“华信•沈阳新湖美丽洲二期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质人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沈阳新湖明珠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出质人已由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青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启丰实业有限公司,各出质人已分别与受托人华信信托签订《质权合同》且完成股权质押工商登记手续。
特此说明。
我公司将恪尽职守,持续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